绥中检察
检察职能协调互补
统筹联动为民司法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是程序上的终结,更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综合提升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4年1月,我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杨某故意伤害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未获得经济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将该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审查办理。承办检察官深入践行“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工作理念,第一时间了解了被害人刘某的损害情况和家庭困难程度,迅速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先后到被害人家中及所在村委会走访调查,经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审批,司法救助金已于近日发放到被害人手中。
当我们听到因案致贫当事人获得司法救助后的真挚感谢话语,仿佛读懂了检察官常年累月伏案阅卷、苦口婆心释法说理的内心坚守,这是当事人生活的新起点、新希望,也是控告申诉检察人不负重托,践行执法为民的不竭动力源泉。
近年来,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坚持把来访群众当亲人,以“如我在访、如我在诉”的情怀去接访办案。2019年至今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发放救助金52万元,其中27件为我院依职权主动开展救助工作。2024年3月,齐婷婷同志获评“葫芦岛市最美巾帼维权卫士”荣誉称号,作为控申部门检察官,其充分发挥女性特有亲和力强的优势,将化解矛盾贯穿接访办案全过程,秉持公心、坚持耐心、付出爱心和诚心,将法、理、情相融合,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国家司法救助等各项工作举措,用心用情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坚守窗口阵地,争做“维权卫士”。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探索实践,推动“一体综合履职”,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人民关心、法治关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