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接待
预约来访群众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践行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落实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百千万”工程,1月11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接待了第一位预约来访的群众。
1月9日,我院通过“两微一端”、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大厅向社会公布了领导接访信息,1月10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接到了第一个预约电话,该来访群众表示,只想把诉求反映给检察长,检察官第一时间向检察长汇报了来访群众诉求。听取汇报后,王军检察长当即决定亲自接访,实现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案子已经很长时间了,可直到现在都没有什么结果……”接访过程中,王军检察长耐心倾听来访群众诉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
▶“你好,刚才我认真看了你的信访材料,也大致理解了你表达的意思,我院承办检察官会对你反映的问题依法审查,并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尽检察机关最大努力帮你解决……”王军检察长推心置腹的一番话,让来访群众十分感慨,既解了法结,又解了心结。来访群众表示十分满意,并对检察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百千万”工程,对来访群众采取院领导轮流接访、预约接访制度,接访人员认真听取来访群众意见,做到精准服务、执法为民,认真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院领导与信访群众面对面接触交流,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体现了“头雁效应”,做到法理情融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