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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世界——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第四检察部 岳之阳   时间2023-06-05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时值“6.5”世界环境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稳步扩大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积极开展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绿色发展,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65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市政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公益诉讼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讲解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介绍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范围、工作内容及方法,积极宣传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引导鼓励大家积极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中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就生产生活中密切相关的线索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活动中,现场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向30余名群众宣传讲解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我院将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全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屏障,让“检察蓝”积极守护“生态绿”,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