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绥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活动,情暖困难妇女。3月8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艳一行四人来到此前救助的因案致贫妇女蔡某家中,为其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物资,跟踪了解家庭生活状况,把“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落实落细,以检察履职守护困难中的“她”。
蔡某系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因该案的发生导致蔡某头部受伤、右手中指第三指节粉碎性骨折的损害后果,其在身体和经济上都遭受了较大的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更无力承担后续的手术治疗费用。检察机关在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蔡某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
回访过程中,高艳副检察长细心地与蔡某亲切交谈,关心病情,实地了解被救助人蔡某现在的生活状况和救助金使用情况,询问其生活中是否还有其他困难,为蔡某送去党的温暖和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通过交谈了解到,蔡某目前身体恢复良好,小儿子已经外出打工挣钱,家庭状况有所好转。蔡某十分感谢检察机关的救助和帮扶。
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不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多种形式的跟踪回访,持续把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延伸到被救助人的日常生活中,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帮助被救助对象重拾生活信心,让被救助家庭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情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