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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时间2022-10-17

“谢谢检察官帮我和孩子,获得了抚养费,帮助我们走过最困难的时刻。”近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感谢信,系一位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申请人张某某的母亲于女士写来的,其对于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依法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表示感谢和赞赏。该案是葫芦岛地区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更是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以来,检法之间强有力沟通配合之下促成和解的案件,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2022年9月14日,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收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移交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民事诉讼案件。未检检察官立即与当事人见面,了解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给付问题,因疫情原因当事人处于失业状态,目前生活困难,独立抚养孩子很吃力,孩子奶粉钱都成问题,经核实,检察机关当即受理未成年人母亲于女士的申请,向法院支持起诉,翌日上午法院便受理了该案。

法院受理后,未检检察官积极与法院保持联系,特别是了解到近日孩子又因高烧住院、急需费用的情况后,检法两家承办人多次与该案双方当事人(孩子已离异的父母)协商沟通,认为达成调解、化解诉讼矛盾,是能够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最快速最有效的措施。

2022年10月10日,案件支持起诉仅仅17天后,在检法两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未成年人张某某的抚养费得到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