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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 阳光司法

  时间2021-06-28

  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6月25日上午,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拟对一起因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的犯罪嫌疑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会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案件承办检察官李子良同志主持,县审计局、市政管理处、公路管理处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受邀参加听证。


  本案犯罪嫌疑人与两名被害人系同胞兄弟姐妹,因为家庭房产继承问题,犯罪嫌疑人多次将其姐姐和哥哥家玻璃砸碎,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后,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承认错误,并得到了两名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

  会上,承办人详细介绍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基本信息,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阐述了我院审查意见。各听证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进行了充分的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表示将充分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将检察机关执法理念带到群众中去。

  李子良副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办理每一起案件。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的同时,及时化解社会、家庭矛盾,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够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文明司法、公正司法、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