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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

  时间2020-05-09

    4月28日上午,市检察院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重要论述”为主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三级调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本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在“坚持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的基础上,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采取“观视频+学理论+广交流”模式,观看《抬头就是蓝天》、《疫情下的武汉》疫情防控宣传片;理论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节选)》和《习近平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浙江考察时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讲话》;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确保理论学习入心入脑,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要充分履行好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检察防线。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于每个岗位、每项检察工作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升检察效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双战双赢”。大力弘扬抗疫精神,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全面履行“四大检察”,扎实推进“十大业务”,助力复工复产,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就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郇义海强调,一是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始终做到高度警觉、慎终如始;二是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区域;三是要严格履行外出报备制度,如有接触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及时向院机关党委报备并做好核酸检测。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思想认识,坚定不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确保 “双战双赢”,努力为我市迎来更好发展提供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