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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监狱监管安全大检察活动

  时间2019-01-17

为进一步加强监狱监管安全监督工作,切实消除监狱各类事故隐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省检察院刑罚执行检察处在春节假期到来之际,在全省组织开展监狱监管安全大检察活动。

春节期间监狱监管安全大检察活动从2019年1月15日启动,到2月15日总结验收。省院要求各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派出院结合监狱实际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察影响监狱监管安全的突出问题,包括监狱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警戒设施保障情况、禁闭室和戒具使用情况、私藏违禁品情况和罪犯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违法问题。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是监狱监管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省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吸取凌源第三监狱“10•4”脱逃事故教训,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监狱监管安全大检察活动。市(分)院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派出院检察长要带头组织和参加检察活动,对检察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视情况分别制发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确保安全检察活动有效开展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