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应勇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应勇检察长率调研组深入基层,直插一线,精准把脉,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对辽宁检察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应勇检察长的讲话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深刻阐释了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历史方位,明确了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就贯彻落实工作,王军检察长强调:
一是深化学习研讨,凝聚思想共识
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应勇检察长的讲话精神,结合部门职责,开展深入研讨,积极谋划工作,补齐短板弱项。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实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能动履职、真抓实干,为我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践行为民司法,突出高质高效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但立足点和落脚点也在“每一个”。坚持把人民至上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积极践行为民宗旨,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民生领域犯罪。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心怀“国之大者”,不负“民之所望”。
三是精耕主责主业,推动协调发展
扎实推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牢固树立“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理念,不断完善法律监督制度机制。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细化完善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加强和规范不起诉工作。深化轻罪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节对接机制,打造独具特色的绥中工作品牌。统筹做好个案监督、类案监督、专项监督,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和司法工作实际。突出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围绕扩大办案规模,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自信自立自强,抓实党纪学习教育、领导班子建设、检察人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一体推进对“案”和“人”的监管。加强人才强检战略,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统筹管才、科学用才。立足岗位需求,强化业务技能提升,全面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动摇,严守廉洁底线,不踩纪律红线,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效落实,从源头上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自身净”、“自身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