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1月31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在沈阳召开,会上通报表彰了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先进单位,绥中县人民检察院获评“2023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我院连续三年蝉联该项荣誉。
2023年,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省检察院“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5件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2件案例被省检察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刊刊发,3篇理论文章在省级评选中获奖;获评“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切实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使命,为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成绩的取得是绥中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以及全体干警锐意进取、守正创新的结果。2024年,我院将以获得此项荣誉为契机,持续把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用实干绘就新蓝图,用忠诚书写新篇章,在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中展现更实的担当和更大的作为。
路虽远 行则将至
事虽难 做则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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