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主任崔明一行6人到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督察指导工作,该项工作以汇报和座谈形式展开,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综合业务部相关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汇报了绥中县院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汇报后,崔明主任表明此次督导的目的是推动落实省院部署重点工作,并强调要充分发挥督察督导作用,有效运用执法督察、追责惩戒、内部审计和巡视巡查几大职能,常态化、高密度进行督导检查工作。随后,督察组分成两个小组,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台账、抽查案卷等方式对我院工作进行督察指导。
王军检察长对崔明主任一行来院督察指导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虽然本次督导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但仍然体现出省院对基层院的严管厚爱。我院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立即整改,深入持续抓好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实现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