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省院号召,扎实推进“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在第一时间走近命案受害家庭,用司法温度温暖命案受害家庭。
2020年9月11日,带着初秋的寒凉,和着淅沥的小雨,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子良一行四人,来到绥中县网户乡大官帽村,就其作为员额检察官办理的一起以暴力手段致被害人死亡案件走近被害人家庭,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
经了解,被害人叶某某家中尚有一子,终身未娶,因病不能外出务工,家中尚有一未成年的外孙女及年逾古稀的老伴,一家人除几亩地的收入外无其他经济来源,叶某某被害后,对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添一层阴霾。 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子良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在审查批捕期限内,特意留出时间,走进绥中县网户乡大官帽村,为受害家庭带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通过实地走访、与村干部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被害家庭情况,并向村干部了解 “低保户”申请的标准、条件,结合该家庭现实情况,建议在其满足“低保户”申请条件的情况下,第一时间与乡镇政府沟通,帮助解决申请低保问题。此项工作为后续司法救助高效办理提供了便利条件。
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积极推进省院部署的“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帮助确有困难家庭暂渡难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人民检察的光芒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