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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利用

  时间2020-02-26

2月18日下午2点,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平台召开了一次检察委员会。本次视频会议是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灵活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召开的检察委员会,也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召开的首次视频会议。

为了保证会议顺利召开,会前检委办工作人员对学习强国视频软件平台进行认真学习,与参会委员进行了会前沟通,使每位委员都熟练掌握了视频会议的流程及操作方法。除个别委员手机信号不良无法参会外,其余委员全部按时参加会议。

会议由副检察长刘国权主持,讨论通过了《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案件的实施意见》。视频会议中,参会委员对于该《实施意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于不足之处提出了补充及修改。委员们一致表示疫情期间检察工作更应该有条不紊进行,利用学习强国这个平台召开会议,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又有效召开了检委会,对全局检察工作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

疫情防控期间,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干警恪尽职守,攻坚克难,充分利用网上办公、居家办公等形式,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体现检察担当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