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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 纪念章颁发仪式

  时间2021-07-01

  为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亲切关怀,使老党员继续保持初心本色,教育引导年轻党员赓续光荣传统,传承革命精神,6月30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出席仪式并致辞,仪式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子良主持。


  王军检察长为荣获“光荣在党50年”参加仪式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李子良副检察长深入因身体原因未参加仪式的老党员家中,为其颁发纪念章。我院为每一位荣获纪念章的老党员发放了慰问金。仪式结束后,组织老党员与全院干警合影留念、重温入党誓词。

  王军检察长在致辞中表示: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我们的国家才能强盛、人民才能幸福,只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事业才能兴旺发达!

  老党员、老领导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石,是推进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一代又一代老检察人薪火相传、砥砺前行,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我们将传承老一辈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突出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创新发展,承担起各位老同志赋予检察事业发展的接力重任,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勇挑重担、笃定前行,奋力书写新时代绥中检察发展新篇章。